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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中心100年度計畫敘獎名單[格式]2.17前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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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1, 週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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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科中心100年度計畫的敘獎名單,格式如附件(與之前提供的Word檔大致相同,但依據對象區分為不同資料頁面),黃色底色為範例,且有插入註記備 註(請將游標移到右上方有紅色註記之框格),供為填寫時參考。注意事項如下:
1.依據100年第三次工作會報工作圈報告事項第七點,請學科中心於2月17日前繳 交名單且「逾時不候」, 工作圈預計在2月底完成彙整作業提送教育部。 2.資料務請正確,尤其是教授/教師服務單位,請學科中心在繳交前先行連繫確認。 3.100年增加發給協助辦理教師專業成長有功之夥伴學習學校,但發放方式預定由教育部發給各承辦學校或該主管機關,請該校本權責自行決定有功人 員進行敘獎,故敘獎表格和其他有所不同,請學科中心依據實際協助情形,決定是否填列。 附件:http://web.ylsh.ilc.edu.tw/1010217.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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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8, 週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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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年底結報相關事宜,請依據協議書規定辦理:
一、經費核結 (一)非校務基金學校乙方應於計畫辦理完成後30日內(101年1月 底),檢附收支結算表1式3份 (執行率未達80%時,需說明原因)、相關成果報告3本 及結餘款(100年12月30日前繳回)函報甲方辦理核結。
(二)校務基金學校 乙方應於計畫辦理完成後30日內(101年1月底),檢 附收支結算表1式3份及相關成果報告3本, 函報甲方辦理核結。乙方 為校務基金學校,計畫執行結果如有結餘,以納入基金方式處理(執行 率未達80%時, 需說明原因),但未執行項目之經費,仍應全數繳回甲方。
相關經費核支,除協議書規定 外,均以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為準則。
二、成果報告書 (一)內容 1.如同歷年形式,工作圈無制定學科中心成果報告書格式,按照往例,成果報告書封面名稱,請寫「普通高級中學課程00學科中心100 年度工作計畫成果報告」,屬於學科中心的成果內容需放入。
2.請提供光碟電子檔乙份。印刷不必精美,紙本建議僅印發成果報告主冊一本(一式3本),如為補充說明之附冊,可考量僅提供光碟電子檔,如為教學資源研發成果紙本,建議可以留存學科中心。
3.另,依據教師專業成長研習SOP內容: 承 辦學校辦理研習完畢後,除經費結報表外,需繳交研習成果電子檔給學科中心,學科中心蒐集各辦理場次電子檔,彙整後燒錄成光碟,內容編輯篩選呈現於學科中心100年 度成果報告,各辦理場次完整檔案(包含回饋表統計)僅繳交光碟電子檔。 由於101年過年較早,相關成果報告和經費核結表單請學科中心師長們妥於及早規劃完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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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2, 週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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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配合國家「節能減碳」施政方針,並響應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假國立中正紀念堂舉辦「低碳台灣‧高瞻未來:你能我也能」特展活動,展出期間:民國100年3月12日至4月24日,地點: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2、3 展廳、1樓藝廊及大孝門公園廣場。 二、展覽簡介及各級機關團體參觀方案等資訊請惠予公告於學科中心網站,並鼓勵高中教師安排參觀活動。 「低碳台灣高瞻未來」特展及特展機關團體參觀方案資料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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